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股东名册
【条款分类】强制+限制
【制作要点】《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强制规定,公司须置备股东名册,并要求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对于股东名册格式和登记期限,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约定。
【条款范例】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已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