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将公司应登记的事项,申请登记的材料等,呈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通过审查核批后,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整个过程,国有独资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①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董事会指定申请设立登记代表的文件;
③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④公司章程;
⑤验资报告;
⑥董事会成员、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委派或聘任的证明文件;
⑦指定公司董事长的文件及董事长的身份证明;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公司住所证明;
⑩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难文件。
申请人将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的有关文件提交齐全后,经公司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告成立,取得法人资格。至此,公司的设立程序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