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设立一家投资管理公司首先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来申请营业执照,投资管理属于金融行业,是目前在上海比较多的一种公司。而很多人在注册公司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成功注册公司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上海注册投资管理公司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上海注册投资管理公司如何取名:
1、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或文字:
(1)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3)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文字。
(5)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新设企业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如股东均为自然人,应当委托股东之一或有资质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3、名称核准通知书的领取人应为《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申请表》中记载的委托人,如领取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企业或全体股东重新出具委托意见。
4、为降低重名的几率,建议选择3或4个以上汉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5、名称有效期为自名称核准之日起6个月,请关注届满日期,可在届满日期前向名称核准机关申请一次名称延期。
6、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只能延期一次,如延期后再次届满仍未登记,您应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7、因名称预先核准阶段不对企业拟定住所进行审查,而是在设立登记阶段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因此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注意事项。
如何提交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
1、投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投资人(股东)为内资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资人(股东)为事业单位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投资人(股东)为社会团体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
5、投资人(股东)为工会的,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6、投资人(股东)为境外企业的,提交企业经所在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经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
投资人(股东)为外籍自然人的,提交其经所在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其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特别行政区hu照,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其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境外合伙人还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境外住所证明。
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一个新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来说,选择一个合适的住所(经营场所)很重要,既要成本低,还要方面做买卖,好还能享受点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首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市有关规定,就是说这个房屋必须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而且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用途与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一致,简单地说就是“权属明确,用途一致”。所以说,住宅不能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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