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牲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明确规定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这些材料清晰地体现了公司的性质和基本情况,也明确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公司的合法经营,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