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成立除了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之外,还需要去履行法定的程序。
创办有限公司的法定程序主要有俩个方面:
一.名称预先核准
如果我们创办一个公司,那么我们首先就要去登记机构取名,把名称确定下来。
名称预先核准有以下几个要求:
①公司所取的名称不能涉及到法律上所禁止的规定。
②公司的名称不能与其他同类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者相似。(往往机构会要求有几个备用名称,避免重复)
③名称预先核准后,在公司成立之前的几个月可以用来筹备创办其公司。(注意不是营业活动,且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公司注册登记
可以委托特定的股东或者非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去进行登记。
但注意在具体操作当中,委托授权书的期限,权限以及相关资料等一定要明确。避免公司成立后存在隐患。
在办理特定行业的公司(如金融,制药等),需要获得审批,许可,一定要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