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可否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回答:根据国家的法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设立公司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规定。国家鼓励设立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