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有效期是十年,到期日之前的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如果这12个月你没有办理续展,商标局会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要多250元官费),如果宽展期内还未续展,商标则无效。
商标续费提供资料及怎样办理
1.商标证复印件盖章
2.a.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b.个体营业执照签字
3.代理委托书(续费)盖公章或者个人签字
4.商标续费申请书需盖公章
5.续费时间:到期前一年内申请续费或者给予6个月宽限期。
6.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延迟费250元。
7.商标续费办理地点:a
a.国家商标局窗口
b.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
8.代理机构收费每件800元-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