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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方式不正确?纠纷多到处处中招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  时间:2018-03-01 19:30:31

  小编有个朋友公司最近开展新业务,公司名下没有合适的商标。于是小编朋友不知道从某渠道购买一个商标,可是好景不长,过段时间被他人起诉:侵权使用注册商标。

  朋友郁闷至极,后续了解到原来他们商标转让过程中并没有交付有关该注册商标的证件资料。

  现代商业活动,“无证驾驶”可是会翻车,没有标识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难以在市场中流通,更无法得到消费者的信赖。

  很多企业为了能快捷上市,往往会选择通过商标转让、或商标使用许可等商标交易形式以获得商标专用权。在进行商标转让或商标使用许可时,双方需要签订转让合同或使用许可合同,如此商标转让或商标使用许可方能生效。

  除了上述朋友商标的经历外,还有其他某些因素造成商标交易并不能顺利完成,不仅如此还会使双方产生一些纠纷:

  一、转让人违约造成转让失败

  1、转让人没有交付商标相关的证件资料,不按合同规定办事

  2、转让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

  3、转让人在转让商标之前与第三方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作,但未经被许可第三方同意,擅自转让商标。

  4、转让人未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等。

  二、受人人违约造成转让失败

  1、受让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转让资格条件;

  2、受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转让商标金额或者不符合商标转让合同规定的条件。

  3、受让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所标志的商品或服务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4、受让人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等。

  

  三、商标使用许可中许可人违约

  1、许可人未经被许可人同意,将该注册商标擅自转让给第三人;

  2、许可使用的商标专用权期限将至,许可人并未及时申请续展,放弃该商标专用权;

  3、许可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进行质量监督;

  4、许可人未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等。

  四、商标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违约

  1、被许可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2、被许可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该商标使用期限,可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使用该注册商标生产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被许可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许可人支付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使用费;

  4、被许可人未按《商标法》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等。

  五、办理商标转让通常需要:

  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商标转让申请书》(商标局网站可以下载,代理机构通常会提供)、双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的还需要《代理委托书》。

  转让过程最好需要有公证人,后续有商标纠纷,不会吃亏。

  其实小编有个主意,想要购买商标可以寻求代理机构帮忙寻找自己想要的商标类型,可选择性较多,而且代理机构会帮忙处理商标转让。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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