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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瘦香菇”被抢注商标,注册商标要趁早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  时间:2018-03-05 18:20:03

  近日,大家的朋友圈、微博被“蓝瘦、香菇”给刷屏。各种表情包、各种神回复纷纷上线。起因是一位来自南宁的小伙子失恋,录制了一段视频,结果没想到这段感言是需要翻译的!这位小哥的普通话也太喜感了,因口音“难受想哭”听起来像是“蓝瘦香菇”而迅速走红。小哥的视频瞬间被网友疯传转载,火爆网络。然而一休知识产权网却发现,“蓝瘦香菇”商标在近期被提前抢注了。

  

  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蓝瘦香菇”已经被抢注成为公司名称了——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元。

  

  今个儿,一休小编不谈注册公司的事情,而是要讲讲“蓝瘦、香菇”的商标注册情况以及网络热词是否适合注册商标。如今网络流行语来抢注公司名也已不是新鲜事。比如奥运期间的“洪荒之力”和王健林的“赚他一个亿”都被抢注了商标和公司。抢注网络热词已是看谁先下手为强了,但重点是商标的关联性,“蓝瘦香菇”这个商标按字面意思比较适合注册成农产品类商标。

  小编通过商标局查询可知,“蓝瘦”已经在第3、5、30类有申请注册商标。其中第3、5类申请人为杭州一化妆品公司,第30类申请人为广州一化工厂。或许这两个申请人都不会想到,如今“蓝瘦”已经变成了网络热词。受此影响,自己知名度多少会提升一些。

  

  虽然经常有人抢注网络热词商标,但是成功率是极低的。因为大部分网络热词并不具备显著的特征,也并无任何实质性含义。当然,网络热词能否成为商标,应该以商标审查的基本程序和内容审视来作为判断。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香菇作为一个通用的名称,去申请注册商标,多半是不成功的。

  

  网络热词的产生,让抢注网络热词作为商标的行为也屡见不鲜。我国商标法采取申请在先和在先优待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在前有类似或相同商标提交注册或已经注册成功,在后的商标申请将会予以驳回处理。在先性也就成了网络热词可否作为商标注册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网络热词可否作为商标注册还有一个考量因素就是,由于网络热词比较随性化,虽然在网络上获得较高的关注度,但是也不排除部分网络热词与商家企业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含义不相符的情况。商标主要是作为区分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主要标识,如果与商品或服务的相关性不大,那将网络热词注册为商标的意义也就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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