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企业办理设立登记申请,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会跟企业颁发“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那么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以后,对于企业来说,办理登记时和原来相比有哪些不同的地方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析下五证合一后企业办理登记到底有什么变化。
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和过去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社保、公安部门做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照一码、一网共享”。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到其他四个部门办理登记。其次是登记表格发生了变化,在公司登记(备案) 申请书中增加了质监、国税、地税、社保、公安部门涉及的有关信息,其中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号及纳税人识别号仅限变更或换照企业填写,新设立企业不用填写;“生产经营地”是税务部门要求填写的内容;“隶属关系”、“主管部门”以及“从业人数”是社保部门要求填写的项目,“隶属关系”、“主管部门”限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填写;“刻制公章”信息是公安部门要求填写的内容。此外按税务部门要求,还增加了一项新的表格财务负责人的信息。
但是,当这些内容发生变化时,企业需要到各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另外,提交材料发生了变化,当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必须提交税务部门的清税通知。但过渡期内未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企业登记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最后,企业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发生了变化,营业执照由过去企业合法开业证明,变成了企业唯一的合法身份证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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