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代理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7〕7号)精神, 自2017年7月10日至8月30日起对已在财政部门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换发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换证方式为网上预审和现场审核相结合,换发证书的同时收回旧版证书。代理记账机构要积极做好相关换证工作。(山丹县财政局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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