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成立前的发票可以报销吗,应该是可以的,本文内容涉及公司为成立时取得的发票的处理的问题,看看下文,或许大家有所启发。
公司未成立前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公司未成立前的发票直接列作“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期间费用,数额较大的可分期摊银,有的列作开办费。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公司的费用如果没有取得发票该如何处理?
1、把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了其他发票冲抵即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记入相应的费用,但这部份费用属白条支出,税务是不认可的。年末,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份支出应做纳税调整增加。
借: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关于公司未成立前的发票的报销问题上文已有讲述,对于国税局的相关文件大家可以另外查询,想了解更多,协富小编建议大家咨询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