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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来源:web  时间:2018-03-15 12:54:35

  【案列】

  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同时【销售货物】及【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两种收入。按季申报增值税。(收入小于9万元为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

  此起征点是分别计算销售货物和应税服务,还是相加计算的?

  例如 假设第三季度,我司发生销售货物收入5万元,应税服务(设计服务)收入5万元,则我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专家回复

  兼营原增值税业务(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营改增业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将两类业务的销售额合并计算后来判别,而是分别予以判别。因此,你公司兼营的销售货物和设计服务均未达到起征点。

  1、国税局既然给了9万元起征点,说明在9万元以下的收入不征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是都不用缴的。

  2、国税网上有开票所产生的税务的处理 (1)一般小规模纳税人是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可以直接在“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填列当月的开票销售额。(2)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认证,一般不应该有进项税额的处理,不知道你所说的具体情况什么样的,是否国税局搞错了申报表?

  3、账务处理分录 借 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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