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变动,比如说股东的变更,处理不好的话,会出现很多纠纷,给公司造成损害。
一般情况下,股东的变更不需要公证,但是下面这四种情况是需要用公证来防范风险的。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公证不是必须的程序。只是对股东协议的法律效力加强,日后如有纠纷,公证过的协议更具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