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顾名思义就是将一家不需要解散的公司转让出去,虽然公司转让的现象在当代很常见,但所需要的材料是很多人都需要了解的,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我们做详细的解答吧。
1、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 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股权转让需要公证的依据是什么?
答 根据《上海市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 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应当办理公证,但经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确认的不在此限。
3、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可否办理?
答 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也可以办理。
4、某公司有两个股东是夫妻,因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开具了一份《调解书》,把一个股东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个股东。《调解书》中注明需在一个月内到市场监督管理员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现已超过一个月,该调解书是否有效?
答 其所持的《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公证书使用。当事人携带此《民事调解书》和所有正常的手续直接去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