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报道称上海文化部执法队将对两家手游开发商进行处罚,原因是这两家公司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自行运营手机网游,这一情况开启了国内手游运营商需要资格的先例。
根据相关文件,在国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其中从事互联网活动业务范围不包括游戏的注册资金为100万,包含游戏的则需要注册资金1000万。
1000万元究竟对手游团队意味着什么?
我们知道,目前很多手游团队都是从个人创业的小团队逐渐做大做强,前两年这样的例子比较常见,以被曝光遭受处罚的其中之一的开发商为例,该公司CEO在一些行业会议上分享,在他的创业阶段仅凭东拼西凑的三万元创立公司,而到今天公司现在拥有上百名员工,旗下单款游戏月流水超过2000万人民币,像这样的案例一定是很多小团队渴望的结果。根据了解,该公司已经紧急申请补办相关手续,预计下个月拿到。
1000万注册自对资本并不充足的中小手游团队来说无疑是个噩耗。中小开发商只能专注于研发,在与代理商博弈的过程中,又少了一些筹码,处于不利的地位。
那么,手游行业到底该不该适用高门槛?
可以说,当前手游行业的乱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前有买入核心数据重新包装进行再运营圈钱;后有手游市场同质化现象严重;更有为了利润不惜打擦边球,“侵权”与“山寨”已不足为奇。
行业准入是否会带来洗牌?
目前,行业抄袭成本极低,生产力过剩。抄袭成功产品,或未授权使用某些成功IP,带来了非常丰厚的利润,致使行业侵权案例不断,产品雷同。行业准入,提高了运营商的门槛,让中小团队更专注于研发,是否会带来洗牌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