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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5点注意事项!

来源:web  时间:2018-03-20 10:52:30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工程,都是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不是很容易就能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很多,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小编为您解答。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点注意事项:
一、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个月。如无其他法定原因,在个月内不开工的,施工许可证就自行废止。所以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内开工。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所谓“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许可证交给建设单位之日。

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第一步,由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第二步,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步,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三、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四、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要提交哪些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原件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五、建筑施工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是什么?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一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2、自收到之日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加盖东莞市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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