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1.撰写申请材料 2.提出申请 3.受理 4.审核格式 5.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条件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等设备或者设施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基本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6、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审批时间|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审核要求|进行现场核查,许可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申请人和食品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