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核准证或供货商合法资质证明 )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双面打印),食品经营管理制度,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2)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餐厅或饭店总体布局平面图及厨房:请标明长宽尺寸,下方标注XX平面布局示意图),请用电脑画图。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公立单位),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幼儿园)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人办理,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凡是能接触到食品的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原件(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所有材料时间不要填写,以下复印件皆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