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任何食品经营者未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销售活动。
经营户们请注意!
这些常见的:中国劲酒、椰岛鹿龟酒、红牛、乐虎、东鹏特饮、娃哈哈启力等都属于保健食品,都需要重新申领并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
如果您销售或者将要销售保健食品,请您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包含“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销售保健食品。
Q
还要做好哪些准备?
A
后续的现场检查中除了符合一般审查要求外,还要符合下面的特殊审查要求:
(一)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
(二)请在专柜或者专区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不得代替药物”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