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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备案

来源:web  时间:2018-03-16 13:18:48

  办理步骤

  1.提交资料

  2.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

  4.备案完成

  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中资公司

  2.注册资金达100万及以上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本材料

  1、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

  注意事项

  办理备案的要求|不管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都需要办理备案

  备案材料的要求|材料要准备齐全、符合管理部门的要求

  备案时间|企业一定要及时为企业办理备案,以便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审批部门

  通信管理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从事对于网上广告、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经营性网站必须要办理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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