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设印刷品印刷经营项目的申请书;
2)增项的项目建议书:
①各方投资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姓名;
②申请增项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③各方投资者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缴付期限;
④经营期限;
3)增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
4)现有和预购印刷设备清单(见下载表格,作为实地审核依据之一);
5)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6)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7)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8)各方投资者及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简历、身份证明
(若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还需提供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董事长
和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文件及简历、身份证明);
9)各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①外方投资者由资金往来帐户行出具,中方投资者由基本账户行出具;
②能反映其信誉状况(无欺诈行为)和存款状况;
③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10)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验资报告(由会计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
11)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注:
①第1、2、3、4项要求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材料(包括复印件)采用A4纸大小,左侧装订,简体字;
③所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材料须为原件;
④全套材料的内容一致,名称统一,字迹清晰,干净整齐,页面内容无歪斜;
⑤所有材料备齐后请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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