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老板这么说,“我公司都被吊销执照了还注销什么注销?”
所以,您被吊销执照了您牛逼,工商局通知您去注销就是多此一举?
赶紧来听协富小编说说这注销、吊销和撤销的差别吧!
首先,有一点必须明确: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
因此,不论你是被吊销还是被撤销,最后都还要走注销流程。
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只有符合注销条件的公司才能申请,包括:
1、被依法宣告破产;
2、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因合并、分立解散;
4、被依法责令关闭。
一旦出现了上述几种情况,公司就要进入注销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公告,通知债权人;
3、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制作清算报告;
5、补缴税款,补申报,做税务清算;
6、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及发票,注销前最后一期纳税申报;
7、分别注销国税和地税;
8、注销工商登记,法人资格就此终结,员工全部遣散。
吊销,似乎比注销更常见。很多公司都是被吊销了营业执照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协富小编要强调的是: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
你公司违反了法律法规,被工商局以强制手段剥夺经营资格。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常见的有:
1、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2、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的;
3、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的。
要知道,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而且被吊销后,仍要去办理注销。
被吊销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仍然”活着“,在法律上,仍是诉讼主体和债务承担主体。
最高法曾明确指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公司法》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列为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接下来面临的就是解散、清算以及注销。
撤销,也是一种行政处罚。
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作出的撤销决定。
撤销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记条件,但通过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记。
还记得协富小编之前一直说很多人被骗着办了数字证书,然后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很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这种冒名注册公司的行为,一经查证,就会被撤销。
除此之外,还有登记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等等情况。
公司被撤销设立登记后,和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一样,先清算后注销。
这里协富小编可以强调一下吊销和撤销的区别。虽然都是违反法律法规被强制停业的。但被撤销是由于“先天不足”,而被吊销是“后天病变”。想要彻底解决,都得走注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