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方式出资,中方还可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国家鼓励兴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组织形式。
(责任编辑:Admin)